证监会哪年成立_证监会:3年净利润不是企业IPO硬指标

2019-01-01 点击: 新股
截至2018年3月20日,第十七届发审委共计审核155家上会IPO企业,其中主板有77家,创业板有51家,中小板有27家。过会总数为82家,整体过会率为52.90%。其中,中小板过会企业数18家,过会率66.67%,为各板最高。    而按照连续3年净利润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所谓红线标准来看,在155家已审核企业中,低于1亿元的为19家,过会5家,过会率为26.32%,远低于整体过会率。    近3年净利润合计高于1亿元的上会企业有136家,过会77家,过会率为56.62%,略高于整体过会率。    可见,根据之前数据统计,连续3年净利润合计是否过亿并不是考量IPO企业能否顺利过会的唯一指标。不过,根据数据分析来看,连续3年净利润低于1亿元的IPO企业过会率确实更低一些。    自2月23日证监会明确提出“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借壳上市”以来,不足一个月时间,已有26家公司撤回了IPO申请;2018年至今,仅新増7家报会企业,目前已连续三周无新增报会企业。上述券商投行负责人向配资门户表示,首先对于IPO在审企业来说,净利润多少不是单一指标,而是好几条的综合要求,简化为“三年一个亿”过于简单粗暴,并非正确解读。    其次,现场检查是每年都会有的例行检查,是否因检查就要撤回申请材料,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作为证监会对IPO业务的监管手段,现场检查可以动用交易所、地方证监局的力量,这是检查的手段,而非检查的目的。    “一般是证监会先评估企业材料,看企业是否有现场检查必要,如果决定要现场检查了,会通知企业,这时候如果企业比较心虚,可以撤回申请材料。”    最后,在现场检查前,认为自己不合格的企业可以撤材料,这是企业和保荐机构的共同选择,并非监管的硬性要求。证监会更希望企业和投行能够正确判断自己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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