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退出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打破券商垄断做市新三板 私募参与新三板连续释放积极信号

2018-06-17 点击: 企业
打破券商垄断做市新三板 私募参与新三板连续释放积极信号

  九千余家企业VS几十家券商 资金不足困扰新三板

  新三板自2013年底扩容至全国以来,市场规模的迅速壮大。目前已有9000余家挂牌企业。但在只有券商才能参与做市的限制下,新三板目前做市商仅有不足百家。

  新三板整体交易状况相对低迷,而造成这种现象最核心的原因,便是做市商做市资金不足,无法承受市场庞大的做市需求。

  未来,满足一定注册资本规模和资产管理规模的私募机构将有机会成为新三板的做市商,打破目前只有券商能够做市的局面,有效改善新三板流动性。

  私募参与新三板连续释放积极信号

  5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对新三板做市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私募机构参与做市,对做市商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因此,证监会将推进私募机构做市试点,全国股转系统将对私募机构做市进行备案工作。

  5月30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指出,在已经原则明确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基金恢复在新三板挂牌的政策基础上,要积极做好后续融资和投资运作的服务和引导工作。

  7月1日,股转副总经理隋强明确表示在“2016年中国新三板高峰论坛”上,正在研究新三板流动性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积极推动私募基金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试点等。

  8月28日,隋强在“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论坛”上再次表示,我们前期的基本工作已经完成,私募基金作为做市商,年内制度推出应该没有问题。另外,qfii和RQFII参与政策很快推出,还有公募基金入市问题。

  9月2日,股转系统发布《机构业务问答(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解答》,对私募登记备案事宜进行了“松绑”。

  私募做市6大门槛

  9月12日的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上,股转系统介绍了私募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试点的条件及程序。私募机构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试点,应具备的6项主要条件包括:

  1.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财务状况稳健;

  2.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

  3.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4.具有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5.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

  6.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测试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等。

  此外,私募机构开展做市试点前,还应通过股转公司的专业评审,《专业评审方案》的将会在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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